返回梁漱溟被抄家一周年日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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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漱溟在1967年8月24日日记写道:(一周年)星期四的日记里写道:早起阴雾,后晴。进食于外。写稿。去中山公园散步,习拳。以上衣付洗。购菜回家午饭。饭后小睡,睡起写稿一段。晚饭后出购鸡蛋等并看街上大字(有抄录之毛主席信件等)。付车资0.26元。

日记里“一周年”是用括号括起来的,书的注释为“指被抄家一周年”。其实我认为这里有另一件事的代指,即老舍的沉湖一周年,原因一是梁漱溟与老舍都既是文人也是政治参与人物,且老舍事件当时还是影响非常大的,梁漱溟不可能不知道,二是梁漱溟是常去太平湖的,即使梁漱溟不记得老舍的一周年之祭,去太平湖也能听到他人谈起这事。8月23日他还的日记里还写道:“去太平湖习拳。回家写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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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1-31 星期五〖Comments: 0 / Read: 580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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