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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十一年四月初三日与九弟国荃书:“凡办大事,半由人力,半由天事。”

同治元年四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:“办大事者,以多选替手为第一义。满意之选不可得,姑节取其次,以待徐徐教育可也。”

办大事的人,以挑选助手为第一重要,满意的人选不到,那就暂时选用稍差一点儿的也行,再对他慢慢教育培养就可以了。

同治二年七月廿一日与九弟国荃书:“凡办大事,以识为主,以才为辅;凡成大事,人谋居半,天意居半。”凡要干大事,以远识为主,才能为辅;凡要成就大事,人的谋略占一半,天意占一半。

同治二年八月廿三日与九弟国荃书:“大凡办一事,其中常有曲折交互之处,一处不通,则处处皆窒矣。”

同治二年九月十七日与九弟国荃书:“古来成大事者,半是天缘凑泊,半是勉强迁就。”一半是天缘巧合,一半是应付迁就。

同治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与九弟国荃书:“古来大战争,大事业,人谋仅占十分之三,天意恒居十分之七。往往积劳之人非即成名之人,成名之人非即享福之人。”往往出力多的人并非成名之人,成名的人并非享福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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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2-26 星期三〖Comments: 0 / Read: 1521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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